发布日期: 2015-3-6 | 数据编号: 322201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南县田楼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灌南县区域供水东片区钢管(拉顶管)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区域供水东片区钢管(拉顶管)管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NZFCG2015-011G-2
二、招标内容:
1. 本招标项目由灌南县田楼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招标人、建设单位)和江苏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招标人、该项目施工单位)共同组织招标采购,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与第二招标人(该标段施工单位)根据本标段用量签订供货合同;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灌南县区域供水东片区钢管(拉顶钢管及配置弯头)管材采购(具体规格要求详见货物需求清单 );
2. 交货期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交货期为 60 日历天(其中签约人要求的第一批次货物应于供货通知发出 30 日内运抵项目现场);交货期是指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到所有设备运抵项目现场的时间;
3. 质量要求: 100% 验收合格,以采购技术参数要求、施工图及国家制订的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 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总额 30% 的货款,乙方给甲方开具总价款 30% 的保函,甲方见保函后支付。全部货物供货完毕,按经过甲方确认的到货实际数量支付至实际供货量 80% 货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供货量 95% 货款,预留 5% 货款待质保期满付清(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在国内注册的国外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 如是代理商投标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证;
4.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过制造商授权的唯一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每个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5. 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品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6. 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检察院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有效)。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1 、投标申请人按 “ 投标报名表 ” (附后)的格式填写加盖公章、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内容要求的资料一并扫描后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 17:00 前发到邮箱( 980805011@qq.com );
2 、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 1 小时之前向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人民币 ∕ 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