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10 | 数据编号: 323035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污泥处理中心项目监理(第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污泥处理中心项目监理(第二次)。
2、招标人:潮州市供排水管理中心。
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项目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沟尾溪南侧及枫溪区站前三路、新风路等。
5、建设规模:建设日处理污水6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A/A/0微曝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值;建设日处理污泥100吨的污泥处理中心一座,采用“浓缩+脱水+电渗透脱水+好氧堆肥”处理工艺;配套污水管网管径DN800~2000mm,长度5.77公里,以及建设进厂道路、桥梁及管网接驳河段拦水闸工程,项目总投资33785万元。
6、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7、建设资金来源:由政府财政资金和投资主体投入。
8、监理服务期:从签订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污泥处理中心项目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结束为止。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有担任过污水处理厂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未在潮州市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在潮州市担任总监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个;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