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居镇张家井湾村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 2015 】 3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随县安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投资额约为 29.09 万元
建设施工地点
随县安居镇张家井湾村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范围内的人工湿地建设及湿地植物种植、一年期养护和维护管理(工程竣工之日算起)
开工日期
2015 年
工期(日历天)
30 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