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5 年海安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苏财建〔 2014 〕 80 号(大公镇)。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工程地点:海安县大公镇;
( 2 )工程规模:污水管网长约 1300m ;;
( 3 )招标范围:污水管网施工(大公镇) ; ;
( 4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 年 04 月 06 日 到 2015 年 07 月 05 日 ;工期: 90 日历天
( 5 )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6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50323231318400
其他 ;
市政公用工程 ;
190.00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含 ) 以上
[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 ] 或者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含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 ] 或者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