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4 | 数据编号: 32645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社字(2014)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治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县新建南路西侧,工期240天。
2、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规模为12000立方米/天,现根据改造工艺要求对原好氧池、二沉池等构筑物进行相应改造,对原有格栅、沙水分离器、曝气器、回流污泥泵等陈旧设备进行更换;新建超滤水池、反渗透车间、综合水池等构筑物,购置安装潜水搅拌机、剩余污泥泵、反渗透系统等设备。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