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5 | 数据编号: 32690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宛城区黄台岗镇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豫环文[2014]1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宛城区黄台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宛城区黄台岗镇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WJJS[2015]GK038
3、合同编号:CEITCL-HA-CZGC-141115
4、建设地点:宛城区黄台岗镇李岗幸福社区
5、工期:9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包含的所有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建设总承包。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按《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李岗幸福社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证明的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