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招审( CL201515001 )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楮岛污水处理工程 - 污水处理设备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岛管理区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招标范围
东楮岛污水处理工程 - 污水处理设备工程招标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东楮岛污水处理工程 - 污水处理设备工程位于宁津街道东楮岛村 , 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污水量达到 300m3/d ,合同估算价 40 万元,计划工期 60 天。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良好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 五、信用等级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有由荣成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公室或其公布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B 级及以上信用报告。 信用记录或者信用报告 投标人为本市企业的,提供的信用报告以荣成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公室或其公布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荣成市荣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话: 7591617 ) 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可通过以下五种途径之一开具信用状况证明,并经我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出具信用报告。 1 、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已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由该系统主管部门提供企业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