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医院皮研所污水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比选邀请:我院拟对皮研所污水站进行改造,请有意参选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比选内容后根据我院提出的比选要求进行投标。
二、比选须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只能投标一次,不得更改;投标单位一经递交标书,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投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皮研所污水站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四道街12号
3、工程规模及施工要求: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附件2平面图、附件3评分标准。
4、结算方式:工程正式开始后一周内,支付30%的预付款。工程全部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待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经院方确认无质量问题支付全部质保金。为防止工程造价的高估冒算,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审计费由甲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效益审计费按以下约定支付,即审增减率在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金额5%以内(含5%)的由院方支付,审增减率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金额5%的部分由中选单位支付(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无财务亏损且具有同等规模、同类型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