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覃塘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樟木乡樟木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覃塘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樟木乡樟木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农经〔2014〕46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610.8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桂发改投资〔2014〕666号文下达了贵港市覃塘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樟木乡樟木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2015〕9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樟木村 。
交货地点: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樟木村。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贵港市覃塘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樟木乡樟木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清单;合同价估算:1267946.85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7日内完成供货。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