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来凤县城区供水第二水源及净化工程二期(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ESTX—LFZB—2015—18
2015年3月27日发布的来凤县城区供水第二水源及净化工程二期(监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因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投标的申请人未达到法定人数,第一次招标失败。现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城区供水第二水源及净化工程二期监理,已由恩施州发改投资[2010]49/56号《关于来凤县城区供水第二水源及净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来凤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其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来凤县城区供水第二水源及净化工程(监理);
2.1.2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活水林家堡;
2.1.3 项目投资规模约1977万元,施工监理服务费约45万元;
2.1.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5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涉及阀门、泵机、净水设备、水消毒设备、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器设备、化验设备、机修设备、厂区绿化、厂外还建路、截洪沟等多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