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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8 数据编号: 38266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市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JL-SZ15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尤溪县发改局 以 尤发改基[2015]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约7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东侧挡墙工程约350万;第二标段:南入口道路及南侧排水工程约380万
投标人可选择对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工程2个标段中的一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被确定为第一标段的中标人,将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投标。本项目开标顺序:先第一标段后第二标段;
2.4.工期要求:总工期:每个标段均为 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其中:第一标段挡墙必须在90日历天内完工;第二标段路基必须在90日历天内完工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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