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灵寿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主任 0311-8252141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20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战辉 13331366077 0311-67305581
采购数量:灵寿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分19个标段。第1-8标段:PP(De 110、De90、 De63)、PE(De 50、De 20)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第9-16标段:土建工程;第17、18标段:水泵采购及安装;第19标段:监理标。
采购用途:工程建设,解决灌溉问题。
项目实施地点:灵寿县境内
工期:9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满足农村灌溉需要。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8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国内企业、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2014年以来出具的管材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通过河北省节水认证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必须在省水利厅相关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公告目录内、具备管道施工安装能力。
2、9-16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给排水施工能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7、18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水泵生产企业、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认证。
4、19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
5、每一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4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的身份证及各标段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当面现金形式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9 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9 时30分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赵战辉
联系方式:13331366077
传真电话:0311-67305581
备注:1、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2、由于本项目标段较多,1-8标段及17、18标段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上午9:30分,9-16标段及19标段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