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XTC-1505117
一、招标条件
华北石化公司公用工程运行部除盐水站装置离子交换树脂更换项目已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公用工程运行部除盐水系统根据生产需求,需要采购离子交换树脂: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001×7FC 强酸性苯乙烯系阳离子交换树脂 |
001×7FC |
吨 |
51 |
|
2 |
D301FC 大孔弱碱性苯乙烯系阴离子交换树脂 |
D301FC |
吨 |
10.5 |
|
3 |
201×7FC 强碱性苯乙烯系阴离子交换树脂 |
201×7FC |
吨 |
13.5 |
|
4 |
FB-3 惰性树脂 |
FB-3 |
吨 |
2.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的制造商,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管理规定》和《石油石化用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工作指南》的要求;
3 、投标人须具有该产品近 2 年来(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同类水处理装置业绩 3 个以上,且需至少 1 个用户业绩证明;
4 、要求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至 2015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最新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盖章件报名,报名资料同时需扫描为 PDF 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如电汇,需为投标人单位汇出。
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即日起至 2015 年 10 月 14 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1.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银行转账。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15 年 10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北环东路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 100044
联系人:李山、李雪莹
电 话: 010-88354433-445 、 350
传 真: 010-88356031
电子邮件 :LLL_cn@126.com
开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 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 30210001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