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发改投[2015]4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现对福和片区污水管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福和污水系统完善工程招标代理
专业内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给排水工程施工监理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水利工程招标代理 ■给排水工程招标代理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莫工 联系电话: 020-82866169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投标管理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 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中新镇福和片区、中新工业园片区省道S118沿线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建设配套截污主干管d500-600,管长2.03km,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1.5万t/d),配套污水压力钢管3.28×2=6.56km,接入现状污水管网。管渠施工方法分岸上和河道内两种情况。岸上施工分明挖、顶管、牵引三种;河道内有围堰开挖、沉管、顶管、牵引四种。项目计划总投资3867万元,工程招标代理费为16.20万元。
2、发包价:16.20万元 (该发包价为暂定价,最终按相关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3、资金来源: 增城基金统筹
4、服务期: 至该工程完成招标备案为止
5、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6、合同:详见本项目交易文件。
7、其他: \ 。
五、交易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交易公告发布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23时59分。
2、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23时59分。(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建设单位网上资审并确定随机抽取单位的时间2015年10月16日15时00分。
注:建设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必须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摇珠时间前。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5年10月16日15时00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01开标室(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室)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小额水务建设工程企业库(给排水工程招标代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级别。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资格。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承包意向函中的报价不得高于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否则取消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3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承包意向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均为彩色电子文件。
十、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1、网上报名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内容对承包意向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确认该承包意向人报名不成功: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摇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在广州市小额水务建设工程企业库(给排水工程招标代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⑵ 未按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的;
⑶报名资料非彩色电子文件或模糊无法辨认的;
(4)未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八、本公告发出后,在报名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不足3日的,建设单位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十九、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866169
地 址:增城区中新增中福路30号
二十一、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二、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一览表 三、摇珠办法)点击查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