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镇张村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已批准建设,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兴安镇张村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
2.2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2.3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且具备房屋建筑施工监理资质乙级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0月10日至 2015 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以上均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建设单位联系人:孟立军 电话:1358212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