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2 | 数据编号: 38400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兴义市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EPC )招标(项目名 称)已由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兴市发改字 [2015]298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州兴义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兴义市;
建设规模及内容:供水、污水、污泥处置中心、供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其中:供水管网全长 95.23 千米,污水管网全长 194.74 千米。新增供水能力 13 万吨 / 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2.66 万吨 / 日,改造污水处理能力 5 万吨 / 日,污泥处置能力 100 吨 / 日。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 EPC )模式进行,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约 175019 万元。
工期: 720 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企业资质许可范围内,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30000 万元,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2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含 ) 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