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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机关5号楼直饮水系统工程(直饮水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14 15:03: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机关5号楼直饮水系统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机关5号楼直饮水系统工程

2、项目编号:ZC2015-015

3、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直饮水设备采购,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

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报名供应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

2、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诚实守信且有良好的行业业绩,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所提供的设备零部件必须满足采购产品的安装要求;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常驻的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供应商应当为直饮水设备的制造商,或是由制造商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6、所投报产品的饮用水设备制造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7、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8、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报名供应商必须为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法:

凡愿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可自2015年10月14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除去法定节假日),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至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红星世贸大厦17楼1716室: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ISO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直饮水设备制造商开具的唯一授权证明(若是经销商报名)

5、房产证明或者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6、上海市政府采购诚信登记的会员供应商(需提供网上打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合格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一份,磋商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收。

四、供应商提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5年10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渡河路1718号A417室

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在本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产品的样品,或者在响应文件中附上本次投标产品的照片。若今后成交单位交付的货品与此样品或照片不符,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大渡河路1668号6号楼

联 系 人:傅浩捷

电 话:52564588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怒江北路598号1716室

联 系 人:王莺飞

电 话:60710422

传 真:60710428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响应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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