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50949-JL01-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城区供水工程监理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4】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山市恒大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新建净水厂1座及附属设施,规模为5万吨/日。新建输水管线27.455公里,其中,水源地(西北岔水利枢纽工程小发电站尾水)至江源区重力流输水管线6.845公里,管径为DN800mm;水源地(西北岔水利枢纽工程大发电站尾水)至浑江区重力流输水管线20.610公里,管径为DN900mm。新改建配水管线50.2公里,管径为DN200mm-DN1000mm,其中,新建配水管线33.047公里,改造配水管线17.153公里。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工程建设地点:江源区、浑江区。
2.4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即2016年03月30日- 2019年03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本项目签署的《贷款协议》、《项目协定》、《采购指南》等亚行项目文件。
2.6投资估算:约31872.44万元。
2.7 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材料、设备检查、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完成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项目施工预划分12个标段,要求监理单位对每个标段的施工分别独立提供监理服务,其监理人员应充分满足项目的需要。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8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0月19 日至2015 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窗口,地址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埠企业入吉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1月9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4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山市恒大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白山市
联系人:杜守训
电话:0439-3237697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室
联系人: 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