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胥江水厂 230 省道出厂管供水管道工程监理 ( 胥江水厂—福隆路东 ) 已由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财政局以苏市水务【 2014 】 44 号、苏财农字【 2014 】 12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吴中区
2.2 工程规模:铺设 DN1000 及以下给水管道,施工造价约 14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 0002 :胥江水厂 230 省道出厂管供水管道工程监理 ( 胥江水厂—福隆路东 ) ;
2.4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 2015/12/16 至 2016/8/31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39.70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总监业绩和信誉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0002 |
胥江水厂 230 省道出厂管供水管道工程监理 ( 胥江水厂—福隆路东 ) |
市政工程 |
给排水管道 |
39.7000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 ( 监理 )- Ⅰ组; 市政公用 ( 监理 )- Ⅱ组; |
2.7 其他: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标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标准;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
3.10 其它要求: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 )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 )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办法
附件:评标办法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即日起 至 2015/10/25 15:00 。
6.2 获取方式:在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软件”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5/10/30 09:30 ,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资格预审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备注
1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3 家(包含 3 家)均入围,如小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
2 )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监理资格预审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相城区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 1156 号金狮大厦 5 楼 |
邮 编: |
邮 编: |
215011 | |
联 系 人: |
吴工 |
联 系 人: |
龚芯怡 |
电 话: |
65112205 |
电 话: |
0512-68096902 |
传 真: |
传 真: |
68787802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renhezhonghu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