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监理已由以青发改环资【2015】262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青海湖二郎剑景区、鸟岛景区、沙岛景区
(2)工程规模及特征描述(含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额、建筑面积、层数等):标段编号63252120151021004-01: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监理
(3)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3252120151021004-01 |
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监理 |
给水排水 |
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愿参加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为双面加盖公章复印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提供2014年度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专业监理工程师中级职称证,监理员必须提供省级颁发的岗位证或岗位培训证。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青登记手续,近三年来类似监理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书为准)等资料复印件,以上资料用A4纸印刷加盖单位公章,编制目录及页码后装订胶装成册。
3.5报名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有效证明),报名时必须提供法人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公司联系电话,否则由于联系人出现问题造成后果自负。
3.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以上资料到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带上述原件备查。
3.7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30,在青海省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玉树小区西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说明:企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办理“青海CA数字证书”,完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方可进行网上操作。
(1)完善企业信息库流程:登陆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在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注册,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提交审核。携带诚信库基本信息中所上传扫描件的原件至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4办公室办理审核(联系人:徐琦,电话:0971-6151650)。
(2)“青海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诚信库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下载中心下载ca锁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完成并盖章后,至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4办公室办理ca锁,并由中心人员激活。
(3)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标段,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支付方式:由通联第三方支付完成,在开标当天划转到招标代理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青海省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玉树小区西邻
联 系 人:张先生联 系 人:李元庆
联系电话:13109745777联系电话:0971-626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