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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21 数据编号: 38722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桃江县桃花江经济开发区建新路路面硬化、配套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桃江经济开发区建新路(广进一路至站前路)路面硬化、配套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桃发改行审【2015】3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桃江县桃花江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经济开发区建新路(广进一路至站前路)路面硬化、配套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桃江经济开发区牛潭河工业园

  2.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

  2.6 招标范围:桃江经济开发区建新路(广进一路至站前路)路面硬化、配套设施等项目,全长1046.801米,道路规划红线宽18米;污水管网工程全长1109.39米,管道DN1000。项目总投资1104.0203万元(路面硬化、配套设施投资922.7234万元,污水管网181.3003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置,且无在建工程;

  3.4 桃江县内注册企业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纳税信用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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