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3 | 数据编号: 38805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县潘山岭至金惠小区污水主管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15]89号 ,资金来源县财政安排解决。
二、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城西区块,起点为屠宰场(F-02地块),终点为鹤苑桥至凤凰桥污水主管改造工程的W11检查井。
(2)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污水管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80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2057696元(含暂列金9.8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投标人的是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4、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