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3 | 数据编号: 38808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文号:永财采购【2015】14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十八里镇社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城市十八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永城市十八里镇;
2.2建筑规模:综合池、管网等相关污水处理工程;
2.3质 量:合格;
2.4工 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三年(指2012年10月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本工程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