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提高颍上县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效率,颍上县人民政府计划以BOT方式建设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工程。经县人民政府授权,由颍上县住建局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由颍上县沃特排水有限公司就本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
2、项目编号:2015-CG-1738
3、项目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4、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颍上县城南新区
5、服务范围:服务范围为颍河西主城区,近期2020年总规划用地约35平方公里。
6、项目规模: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工程厂址位于颍上县城南八里河东大道以东,朱岗村附近,规划总规模12.0万m³/d、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1.7ha;其中一期占地约3.97ha,一期工程设计规模4.0万m³/d。
目前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0万m³/d二级处理及4.0万m³/d深度处理工程,工程费用约9410万元;新建配套污水管道78.574km(含d1200尾水排放管0.4km),管径D500—D1500,同时新建人民路污水泵站,规模116L/s,管网与人民路污水泵站部分工程费用约6896万元;项目备品备件及工器具购置费约66万元。
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合计约16372万元,总投资约21425万元(包括征地费约1370万元,拆迁费约1116万元),其中征地费和拆迁费共计约2486万元由政府出资。
7、工艺要求:目前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中确定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工程尾水排放标准执行一级A标准,污水二级处理采用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处理工艺,污水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工艺。
《初步设计文件》中确定管网工程量包括新建D500的HDPE双壁波纹管66698m,D600的HDPE双壁波纹管1713m,D800的III级钢筋混凝土管573m,DN1200的焊接钢管750m,D1350的III级钢筋混凝土管2795m,D1400的III级钢筋混凝土管540m,D1500的III级钢筋混凝土管5505m,管网总长78.574m; 116L/s污水泵站一座,位于颍城路与人民路交口东北角。
工艺要求及项目概算详见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的《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
8、工期要求: 2015年12月底开始项目建设,2016年7月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招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管网、泵站、厂区建设部分的投融资及建设,并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按照谨慎运行惯例负责运营与维护,按《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对本项目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重置,并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地向颍上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无偿移交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应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委托的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特许经营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必须为上市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每年净资产规模均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
3、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国境内至少具备一个投资(全资或控股)、建成并正在运营的日处理能力2.0万吨及以上的采用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
4、具有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总额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贷款(或融资)意向(或承诺)函。
5、近三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6、项目投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交纳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和300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 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及《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后三个月内未开工的,则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即日起可在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由安徽省华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9时 0 分,地点为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六、/
七、联系方式:
颍上县住建局
联系人:高立和
电话:0558-4567012
颍上县沃特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亚
电话:0558-4567033
安徽省华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益民街15号富华大厦6楼
联系人:高工、马工、王工
电话:0551-62672775、62618215 传真:0551-62672775
八、重要提示:
8.1 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 定标前由颍上县住建局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如中标,投标人在投标时所做的承诺将对项目公司具有约束力,中标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证该声明得以落实。项目公司成立后,颍上县住建局与项目公司正式签定《特许经营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4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8.5政府方已完成或正在开展的前期工作包括:
(1)完善法律授权手续;
(2)完成项目初步选址,并提供厂区红线图;
(3)完成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批复;
(4)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批复;
(5)完成项目的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
8.6中标人应完成除上述前期工作之外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工程,在特许经营期内接收并收集污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2)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地向颍上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无偿移交。
8.7为了本项目的顺利开展, 政府方已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并垫付了部分费用,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具体工作及费用包括如下:
(1)委托相关机构编制项目土地红线图、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费用;
(2)上述相关报告或文件的报审费用;
(3)项目工程其他前期费用。
以上费用共计约309万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的机构支付。
8.8需要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还包括:
(1)本项目各阶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2)委托相关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费用;
(3)本项目后续设计文件编制及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由中标人或中标人成立的项目公司按规定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考虑到此项费用。
8.9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使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0中标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的工艺进行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