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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3 16:24: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HNHGCG-2015-90、委托代理编号:0003196)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3.2625亿元,包含新建县截污管道工程(沩西民兵渠至新外滩)沿江风光带截污干管2公里(HDPE拉管)及一体化提升泵站;新建县城截污管道工程(沩东东河、曾家河流域、沙河片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约10公里并进行沿河景观改造,采用玻璃钢管;新建县城截污管道工程(沩东官桥河流域夏铎铺片区、沩西民兵渠片区)污水管网约10公里并进行沿河景观改造,采用玻璃钢管;委托运营四溪一渠存量污水管网30公里及东沩溪污水提升泵站。

  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2625亿元,其中:建设成本投资约2.9444亿元,运营成本投资约0.3181亿元。

  1.4 合作期限:2+8年,其中2年建设期,8年运营期。

  1.5 合作模式:在合作期限内,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作期届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的机构。

  2、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2.1投资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机构,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2014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8亿元人民币。

  2.2投资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资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投资额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

  (1)投资人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度经审计后财务报表;

  (2)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建设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

  2.5市场声誉

  (1)投资人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营业记录;

  (2)投资人境内外业绩良好。

  2.6关联方约束

  具有关联方关系的投资人应当有一方回避。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资回报模式及投资回报

  3.1资金支付来源

  采购人向社会投资人支付其为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财政资金来源于财政收入。

  3.2投资回报

  本项目社会投资人的股权投资年回报率不高于8%,在经营期届满时以股权收购的方式一次性支付。本项目的投融资年回报率不高于8%。

  本项目工程结算时,风险包干费率为4%,投标优惠率不低于2.3%。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即日起 至2015年10月29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原件备查;

  (3)上述“2、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第2.2、2.3、2.4条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4.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 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5、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选择不少于3家申请人入围,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三个的,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经财政部门同意后,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其他方式确定社会资本。

  资格审查择优选择的办法:依据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工程业绩、投融资方案、建设方案、运营维护方案等相关情况的综合排序确定,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表5。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南路

  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 0731-8898049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731-87887809

  传 真:0731-8788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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