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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区水厂(净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7 17:51:0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区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由丹发改[2015]号104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区水都大道北侧。

2.2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施工的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至缺陷责任期满终止。其中: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4 安全质量要求:企业市场信誉良好,在承担施工监理任务和合同履行中,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的违约事件。

3.4 人员配置要求: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办理成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后,请于 2015年 10 月 27 日 08 时30分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 24时止,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www.djk.com.cn),同时在正常工作时间到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行政服务大厅持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09:00点分止,地点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评标二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丹江口市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13687216689

招标代理人: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北京路柳林春晓写字楼5楼205室

联 系 人:屈先生

电 话:15671900678

邮 编: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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