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杭新景高速公路桐庐服务区改扩建工程生活污水治理微动力污水处理设备(含配套设施)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 招标项目编号 : TLXXZFCG2015-GK-010
二 .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 .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万元 )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200t/d 微动力污水处理设备 |
2.0 |
套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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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相应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还应具备: 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证书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生活污水处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证书
五 .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
1. 本项目无需报名;
2.投标人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自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资料。
3. 标书售价 ( 元 ) :每本 0(售后不退)
六 .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11 月 18 日, 09:30。
七 . 投标地点: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 号开标大厅(桐庐县迎春南路 258 号国资大厦 6 楼)
八 . 开标时间: 2015年 11 月 18 日, 09:30。
九 . 开标地点: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 号开标大厅(桐庐县迎春南路 258 号国资大厦 6 楼)
十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1 ~ 3 个工作日内到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账号: 201000110877955 ;
开户银行:桐庐农村合作银行桐君支行;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汇票、转账支票和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户划出)
十一 .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日 24 时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燕桥
联系电话:0571-69901109 , 13867471715
地点:桐庐县城南街道米兰商厦 2 幢 2 单元 904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