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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县灵溪镇观美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5-11-4 16:44: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CNJS151104-151

  一、建设单位: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苍南县灵溪镇观美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三、工程地点:苍南县灵溪镇

  四、立项文件:苍发改投立[2015]73号

  五、工程概况:约730万元

  六、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九、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十、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须进入优先参与苍南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建筑企业名单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A、B类建筑企业;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二、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等材料统一于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10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nztb.com.cn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十三、中心咨询电话:0577-6870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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