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371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水利水产局的委托,就 鹤峰县溇水城区污水管网工程设计 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5―257号
二、项目名称: 鹤峰县溇水城区污水管网工程设计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φ600污水管7㎞及配套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设计周期: 15 天。
(二)建设地点: 鹤峰县 容美镇 。
(三)采购内容: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含清单预算编制) 后期服务 等。
(四)设计工期: 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任务,并按设计合同对进度的要求,及时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四、供应商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询价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备查);
3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质,并在专业人员、设备、资金、后期服务机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询价时须提供设计资质证件原件备查) ;
4 、 有过同类项目设计的工作业绩,且在建或已建成( 询价时 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5年11月11日下午3:00至3: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 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设计员人工资、项目评审费、管理费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付款方式:分期支付。”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含报价表、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水利水产局 田先生 13317269019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