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补充通知
1 、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更改为: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
2 、招标文件第 7 页 3.1 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勘察设计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调整如下: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标 准 (原内容) |
资 格 标 准 (现更改为) |
设计负责人 |
1 |
①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
①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
结构专业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结构专业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结构专业或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建筑专业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民建专业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民建专业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给排水专业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排水工程或给排水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用设备专业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 或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
电气专业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气工程或 供配电工程或电气设备或公用设备专业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气工程或供配电工程或电气设备或公用设备专业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 ( 供配电 ) 执业资格 |
造价专业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造价员或 注册造价工程师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勘察负责人 |
1 |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执业资格; |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执业资格; |
后续服务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从上述人员选派)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从上述人员选派) |
3 、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中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原内容) |
评分标准 (现更改为) |
设计 项目组 ( 3 分) |
项目 负责人 |
2 |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 1 分,具有二项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 |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和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的得 1 分。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 0.5 分,具有二项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 0.5 分。本项满分 2 分 |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
1 |
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都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其中有 1 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再加 0.5 分。 本项满分 1 分 |
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均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其中各专业负责人都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加 0.5 分。本项满分 1 分 | |
服务 保证 ( 4 分) |
保证设计质量、进度 |
2 |
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计划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有具体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得 1 分,有具体的设计进度保障措施的得 0.5 分,有具体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措施的得 0.5 分 |
配合工程 实施 |
2 |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实施所派出驻工地设计工程师的人员(职称、专业、数量)、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分别进行评分。 |
承诺在设计及施工阶段提供周到服务,当发包人有要求时, 3 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 1 分; 5 小时内到达现场的 0.5 分 . 承诺在设计、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项目负责人、结构分项负责人每周到工程所在地不少于 2 天并提供全过程服务的得 1 分 , 每周到工程所在地不少于 1 天并提供全过程服务的得 0.5 分 |
招 标 人:南靖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