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业主要求,赵家镇大柳仙村、榧王村、潘村、泉畈村、上京村、新绛霞村、宣家山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机构招标共7只污水设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均改为“投标人须为浙江省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市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甲级以上资质,不得分包或转包。”
2. 若投标人需投多个工程的,需分别缴纳每只工程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即一个工程对应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需投7个工程的,可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共计叁万伍仟圆。
3. 招标文件详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