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乡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乡发改〔2015〕1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乡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乡发改代比〔2015〕17号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康南乡城县特色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管委会
2.2 建设地点: 乡城县特色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选址在位于距县城15公里处的乡城县青德乡康南乡城县特色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场地周围环境状况较好,交通便利,市政设施配套齐全,建设条件具备。
2.3 项目规模: 1.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总规模为Q=500m3/d。包括细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计量明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管理化验用房、道路、绿化、围墙、设备和管线等。2.园区内管线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大部分企业的生产废水首先通过企业自身的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专用收集管道集中收集进入站区污水处理站。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5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 55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甘孜州2014年均衡性转移支付促发展资金中解决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500.00 万元
2.8项目名称:康南乡城县特色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至3个) 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 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 200.00 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 四川建设网(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64号) 。
5.2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 90 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康南乡城县特色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管委会
地 址: 乡城县香巴拉镇巴姆南路
邮 编: 627850
联 系 人: 田鑫
电 话: 08365826072
传 真: 08365826072
201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