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我公司组织的GW2015- JM108灌口镇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营)招标项目现做如下更正:
1、厦公采〔2015〕JM10801号《关于GW2015-JM108灌口镇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营)的更正通知》第1条“中标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项目生产运营所需的正式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负责申请,同时承担三年运维期的水电费用,并在合同期结束后及时向采购人和管理单位移交及办理过户手续。”更改为“中标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项目生产运营所需的正式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负责申请,相应的申请费用和三年运维期的水电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合同期结束后及时向采购人和管理单位移交及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