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组织机构”)受三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 委托,对其毗河三分部项目所需橡胶止水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1.1 项目简介
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为Ⅰ等工程,本工程供水区共涉及成都市新都区、青白江区、金堂县,遂宁市安居区,资阳市雁江区、简阳市、安岳县、乐至县等 3 市 8 区县的 160 个乡(镇)。
第三分部主要由总干渠段和云合支渠段组成,总干渠长 34.728km ,桩号 67+243 ~ 101+971( 二流段长 7.631km 流量 20m3/s, 三流量段长 27.097 km 流量 18.4m3/s) 。
总干渠有渠道 11.249km ,占总干渠长度的 32.39% ;渡槽 13 座,长 5.5km ,占总干渠长度的 15.84% ,最长渡槽为廖家坝渡槽,长 1652m ;隧洞 19 座,长 17.286km 占总干渠长度的 49.78% ,最长隧洞为鞍台山隧洞,长 2963m( 且无施工支洞 ) ;倒虹管 1 座, 693.21m ,占总干渠长度的 2% ;山溪渡槽 4 座,山溪涵洞 2 座,节制闸 4 座,泄水闸 3 座,分水闸 1 座,公路桥 1 座,人行桥 5 座,机耕桥 6 座,检修梯步 32 座,放水洞 15 座。
云合支渠长 11.46 km ,其中明渠 2357.84m 占云合支渠的 20.57% ,隧洞 16 座长 7509.36m 占云合支渠的 65.53% ,渡槽 2 座长 395m 占云合支渠的 3.45% ,倒虹吸 6 座 1199.91m 占云合支渠的 10.47% 。
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 661424m ³、石方开挖 1142711m ³、土石方回填 438600m ³、石方洞挖 480575m ³、混凝土 285839m ³、钢筋(材)制安 21597t 。
合同工期 4 年,开工日期 2015 年 4 月 28 日,竣工时间 2019 年 4 月 28 日。合同总价 677895835.00 元。
1.2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毗河三分部项目已拥有一笔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该合同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毗河三分部项目签订合同并支付货款。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三分部项目橡胶止水带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0-15154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毗河三分部项目计划采购橡胶止水带用于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使用橡胶止水带总量约为 49521 米,详见附表如下。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项目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651 型橡胶止水带 |
300mm*100mm |
米 |
49521 |
|
合计 |
49521 |
2.4 交货期:根据买方工程进度分批次安排进货,卖方在接到材料计划后 5 天内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施工现场。。
2.5 质量要求:产品符合( GB18173.2 - 2002 )标准对橡胶止水带的相关要求,硬度(绍尔 A )达到 60 ± 5 度,拉伸强度≧ 15MPa, 扯断伸长率≧ 450% 。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本次招标所有相同或相近规格型号产品的能力;
(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
( 4 )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合同纠纷;
(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对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人民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授权人本人应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前,每日 9 : 00 时至 16 :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路 166 号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持下列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2 )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 3 )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
( 4 )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留复印件)
( 5 )投标申请表(原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依照本公告约定的递交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 http://ec.powerchina.cn )完成注册,并在线申请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本次投标在线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平台中报名的将视为弃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还。本标段收取投标保证金为 50000 元,投标保证金在评定标工作完成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30 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对应转账账户。(转入账户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都江堰支行 / 帐号: 123904085978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0 : 00 时,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路 166 号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设备物资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0 : 00 时在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路 166 号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不公开开标。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路 166 号
邮政编码: 611830
联 系 人:郭维 李林峰
电 话: 15228925863/028-87227835
e-mail : 447969706@qq.com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028-87111829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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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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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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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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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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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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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 2. 申请投标包件: 3.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 其它说明: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