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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官港地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9 17:36:0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大港官港地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经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出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大港官港地区,起于规划路十三和现状港塘公路交口,沿港塘公路向西约1810米进入海景路,沿海景路向南下穿李港铁路后约550米进入铁路南路,沿铁路南路向西约1052米处进入规划九经路,沿规划九经路向南约673米至于规划万景路,全长约4085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港官港地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大港官港地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监理,合同编号:DGGGWSZGGWJL/HT-2015-01,主要内容为对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重力流、含预留支管)、PE管道及排水构筑物工程(压力流)、铸铁排水管道工程、临时道路工程、污水管网下穿铁路顶管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个月。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5)拟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6)投标人财务能力满足监理工作开展需要;

(7)近三年(2012~2014)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1月1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 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11月21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0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14时。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 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9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刘学红

电话: 24538762 、 23333697 、 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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