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SG0100G1519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二水源维修工程(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第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二水源维修工程(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二水源厂区内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2.5项目概况:二水源维修工程(一期工程)供水规模为20万吨/日,本次主要为泵站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完成二水源维修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系统运行调试、验收,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上述工作内容不包括项目业主须另行委托的子项)。
2.7计划工期:2015年12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共33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争创省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工地。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应包含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近三年内(2012年10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在投标登记时提交该协议的原件;(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须在投标登记及资格审查时出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或联合体,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9 日至2015年 1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附提供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
(2) 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7) 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9)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10) 投标承诺
(11) 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
4.3 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4 招标文件售价执行哈尔滨市相应规定,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 其他
6.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须携带企业锁登录"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o)进行电子信息录入(行业管理规定中没有此项要求的除外),投标人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2 人、造价员 1 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登记将被拒绝;
6.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
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4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82362802/0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