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平阳县新兴产业园E-15、E-17地块临时污水管及横屿路(纵二路---海昌路)排污工程
3、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平阳县滨海新区新阳路、新滨路及横屿路(纵二路---海昌路),工程投资约 70 万元。
4、招标内容、范围:平阳县新兴产业园E-15、E-17地块临时污水管及横屿路(纵二路---海昌路)排污等市政工程。
5、工程质量:合格。
6、工 期:60日历天
7、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其他要求:开标会议应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委托企业资质证书上登记的其他负责人之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提交资料:①投标报名表、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拟投入项目班组成员(五大人员: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监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10、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11月 10 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2015年11月 11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12、报名地点: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县京都国际大厦1102室)
1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婷婷、郭从挺 联系电话:0577-63702177
代理单位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887828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