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溪镇环镇公路-奉钱公路-明州大道污水主干管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甬发改审批【2010】25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横溪镇环镇公路-奉钱公路-栎斜新村西侧道路-栎斜新村北侧道路-栎斜村内道路-明州大道
项目规模:沿线敷设DN300-DN500污水管约5.3公里,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近期临时污水泵站2座。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4468(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设计限额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50%、国内商业银行贷款50%
招标范围:鄞州区横溪镇环镇公路-奉钱公路-明州大道污水主干管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包括:■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勘察设计质量控制目标:设计: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勘察: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设计周期要求:总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其中: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60日历天(含勘察),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且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勘察资质或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设计主要负责人资质要求: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勘察主要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
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②、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③、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
④、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⑤、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5年11月10日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委托代理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均须提供);
■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其他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1、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0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海晓
电话:0574-89111990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4楼
联系人:劳巧贞
电话:0574-87736286
传真:0574--877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