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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5-11-17 9:53:4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高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高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ZC15G05N2431

  二、项目名称:高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物资采购

  2、数 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须注明化工原料经营范围);

  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安全生产卫生许可证或批件;

  4.若投标人不是生产商,必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即日起 至201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证件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网上年审则需提供相关的纸质证明文件);

  4、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供应商资格(第3、4点)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6、购买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1提供原件,2、3、4、5、6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8日15:30 (受理投标文件时间15:00—15: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众诚招标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15:30 (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众诚招标评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ttp://www.mmzczb.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电话:--

  传真:0668-3333169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邮编: 525000

  开户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油城八路或中银名苑分理处

  账 号:4400169004105966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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