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2014]153号批准,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现对石井净水厂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石井净水厂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项目(标段一、标段二)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20-3889084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20-865887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6130052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石井净水厂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项目。项目服务范围为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系统中新市涌、白云二线以北区域,总服务面积33平方公里。建设近期处理规模为1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并同步建设处理规模为30万吨/日的初雨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等。工程总投资估算1237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7469.6万元。工程建筑用地面积为155294.3平方米,新建地面建筑总面积为7072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总面积为67420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广州市财政资金及水投集团融资资金。
五、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650.333594万元。本项目标段一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50.733120万元,标段二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99.600474 万元。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
六、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张村。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二个标段。
标段一的招标内容、规模:石井净水厂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项目的所有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检测和基坑监测。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二的招标内容、规模:石井净水厂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项目的所有静载抗压试验、静载抗拔试验、平板载荷、钻抽法、锚杆抗拔试验。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标段一和标段二可以兼投但不允许兼中,项目负责人可以相同,但两个标段要分别递交报名文件。评标的顺序为先进行标段一评标,然后进行标段二评标。
九、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约为480天(具体以开工通知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部分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覆盖本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的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复印件),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5年7月~9月的社会保险(以加盖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社保证明文件为准);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事宜。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2月9日。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5年12月9日11时00分至2015年12月9日12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交易活动安排”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投标人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不少于20天。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3、本工程为非网上电子报名,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报名和投标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
2)投标文件(文件份数和密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不足5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五、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889046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石井净水厂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项目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申请日期: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