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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清浦区盐河镇污水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5-11-17 16:04: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受淮安市清浦区盐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盐河镇污水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盐河镇污水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2、项目简要说明:30t/d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池体、生活污水处理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的设备安装调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采购预算为30万元。

3、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谈判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企业资质①【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能力评价证书(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或者市政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30吨/天以上污水处理设施业绩;(提供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具备其一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或者主要设备厂家具有该投标设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项目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2015年1月-6月份在本单位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将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4、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1)到采购中心218室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谈判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3)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4)时间: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20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5、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30分

谈判文件接收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6、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谈判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评标室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13915113977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曹先生 电话:18952367720

(3)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开标前到采购中心综合科换取收据。

(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入帐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的须提前半天至采购中心办理票据盖章后至采购中心开户行办理入账手续,凭进账单至采购中心换取收据)。

(3)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开户名称: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淮安清安支行;账 号:1059018800004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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