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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城南9#污水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7 17:49:5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9#污水泵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项建[2014]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集体: % 私人: % 外资: % 其他: %,招标人为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兴南路东侧、规划玉山路南侧。

  2.2 建设规模:该泵站位于中兴南路东侧、规划玉山路南侧,用地面积431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40平方米,污水处理量为1.8万m3/天;招标估算价:约596万元(不包含甲供材料设备123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主要包括:配电房及管理用房、泵池、场外道路、场外管道、围墙及安装等工程,详见预算书及施工图。

  2.4 工程类别:市政三类。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持证上岗。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5年8月至2015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3.3.1省外企业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2 企业在投标前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政园林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绍市建设〔2015〕116号)规定,已按标准额度缴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于投标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及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具体如下:

  (1)注册地在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简称:市内,下同)的主项资质企业,出具已按标准额度在注册所在地建设局缴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后签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此前企业已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按规定足额补缴后继续有效),特级资质的企业不作要求;

  (2)注册地在市内的兼营资质企业,出具按标准额度在注册所在地建管(设)局缴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或劳动者工资保障金)证明,主项为特级资质的企业不作要求;

  (3)注册地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外(简称:市外,下同)的主项或兼营资质企业,出具按标准额度在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后签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此前企业已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按规定足额补缴后继续有效)。

  3.3.3 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资格。

  3.3.4 近三年 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 近一年 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3.3.6 拟派项目经理到位率不得低于85%,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85%;五大员到位率不得低于85%,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85%。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若投标报名人数少于10家的,本项目将重新发布公告,重新组织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1月18日至 2015 年 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惠利街 20 号二楼)建设项目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 CA 网上投标报名, 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预算书等),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拾壹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无需提交。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公管办[2009] 32号文规定。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进场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不含预备费)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不含预备费)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不含预备费)的80%;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决算经有关部门(含财政部门或审计局)审核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造价的90%,审定结算造价10%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经发包方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28天内付清。(保修金多退少补,不计息)。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14:30时,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指定的开标室。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中兴中路391号     地 址: 绍兴市胜利西路605号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2000

  联 系 人: 王小江     联系 人: 孙先平

  电 话: 0575-88029036     电 话: 0575-85170216 13567537537

  传 真:\                   传 真: 0575-85170216

附件:招标文件   清单EXC.zip   城南9幢泵站(审定).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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