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FJXCZB2015142
二、项目名称:崇武镇区现状污水管道普查服务采购
三、采购货物(服务)主要内容:详见投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3 、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 、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 [2014]7 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 2 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5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本采购项目拒绝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购买时间:即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2 日 ( 节假日除外 ) ,每天上午 8 : 30 ~ 11 : 30 时,下午 14 : 30 ~ 17 : 30 时 ( 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 50 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 : 30 时 ( 北京时间 ) 。
七、开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 : 30 时 ( 北京时间 ) ,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及投标地点: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 157 号 3 号楼 347-355 号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十、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零叁万捌仟玖佰伍拾贰元柒角(¥: 1038952.70 元) , 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十一、以上如有变更, [ 招标代理机构 ] 会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fjqz.gov.cn )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http://cz.fjzfc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gov.cn/ )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监督单位:惠安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十三、采购人: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0595-87350858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0595 ) 22518425 传真:( 0595 ) 22518429
联系人: 曾先生 电子邮箱: FJXCZB@126.COM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 500101040010721
附:
投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服务及要求 |
项目实施地点 |
完工期 |
一 |
崇武镇区现状污水管道普查 |
1 项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
签订合同后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约定范围内污水管线专项普查工作,验收合格,并提交成果资料 |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