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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微山县独山岛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5-11-18 15:34:4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微山县独山岛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工程名称:微山县独山岛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WSHBXM-2015-SG-005

  3、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主要建设独山岛污水管网及其配套工程;独山村人工湿地;大辛庄生态治理工程;东寨村生态治理工程;圣母泉、圣风泉生态治理工程等其它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建设单位:微山县两城镇人民政府

  6、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已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微山县招标采购交易员证》的报名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应为微山县招标采购交易员(为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交纳保险证明);未办理的报名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交纳保险证明。】;

  5、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9时30分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微山县两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562760832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68194666、15020718800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

  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除了申请理由及事项外,还应包括单位具体名称、地址、注册时间,开户银行及银行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如下:(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需法人代表/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无效。

  如个人向微山县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身份证件。

  查询地址: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人:殷勇 联系电话:0537-3012382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间:

  正常工作日 周一 下午14:00—17:00,

  周二至周四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周五 上午09:00—11:00,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司单位名称)因(招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段)事项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公司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公司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附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2:被查询单位名单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制作说明

  一、制作依据

  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由申请查询单位/个人填写,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情形。

  二、制作要求

  1、申请函应写明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事由提出申请的,应写明工程、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项目分不同标段的,应写明具体标段名称。

  2、被查询单位(个人)较少的,可以直接填写在申请函上;较多的,可另附名单。

  3、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归档要求

  1份由预防部门存档,1份由申请单位/申请人留存。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会员信息入库流程.doc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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