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的通州区平潮镇(平东片区)污水管网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通州区平潮镇平东片区
⑵工程规模:道路修复、管道、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总投资约 500 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5 年 3 月 13 日,总工期: 90 日历天
( 4 )质量要求:合格
4 、本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 价 ( 万元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
一 |
通州区平潮镇(平东片区)污水管网工程 |
道路修复、管道、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
约 490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5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6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7 )投标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或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 )申请查询、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在两个月内有效,针对同一被查对象,两个月内无需重复申请查询(即有效期内不区分查询时的项目名称与招标项目是否一致));
(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 CA 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 CA 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 CA 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招标文件通过系统发布的,投标人应使用 CA 锁进入系统自行下载。如投标单位未使用 CA 进入系统自行下载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以系统是否支付平台工具费的记录为准)。
本工程招标文件、工具、平台费用共计人民币 455 元,其中 2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一并交至招标代理单位,工具、平台使用费 255 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等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
9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 17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前发布最高限价(招标已载明的,可不再行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碧华路 197 号(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投标单位超过 20 家,抽取 12 家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13 、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 , 采用银行汇票,汇票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
14 、特别提示:
(1)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 CA 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 CA 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 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 )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tzzbb.com )点击“会员登录”。
(3) 相关操作说明,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 )“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 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 806070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 6 号华丽大厦 1002 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0513-68551257 传真: 0513-8010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