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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建规模为5000m3/d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0 16:06: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盐城市盐都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都区龙冈镇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已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所需资金来源通过多渠道筹措,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设计服务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申请人须使用盐城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69083422)。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都区龙冈镇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工程规模:包括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集中处理龙冈镇及鞍湖街道的污水,规划日处理规模为5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厂外新建污水管道,管径DN400~DN600,管道全长约5.8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2000m³/d。投资总额约2700万元。

  4、时间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在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初步设计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确保通过图审,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图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厂区及管线地质勘探方案需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其成果符合国家标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都区龙冈镇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精度)、技术设计(含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全套)、厂区及管线地质勘探(详探)、技术交底、竣工验收评价、项目运行期二年内的技术跟踪服务(不要求驻场,但必须做到随时跟踪服务)和项目后评价等相关服务。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且同时具有勘察专业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不少于 3人)在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5年5月—2015年10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的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设计费(70分)、质量承诺(5分)、服务期限承诺(5分)和工作方案(20分)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4)拟报名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不少于3人)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5年5月—2015年10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的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以上所有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二)评审

  1、设计费评审(70分)

  1.1 有效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在其他评审环节未被判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1)、(2)、(3)项中任意一项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

  1.2 评标基准价(A值):为经开标情况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单位有效设计费报价的平均值。

  1.3 设计费报价得分(基本分70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基本分70分。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比A值高或低的,每高0.1个百分点扣0.2分,从70分起扣,不足0.1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最多扣2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从70分起扣,不足0.1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最多扣2分。

  2、质量承诺 5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得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的按废标处理。

  3、服务承诺 5分

  承诺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4分,盐城市本地单位或在盐城市大市区范围内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得1分。

  4、工作方案20分: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设计工作方案(文字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2)、结合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要求,对设计工作的设计思路、设计要点等的构思;

  3)、项目设计组人员组织及分工;

  4)、设计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5)、专项设计分包情况和分包设计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包含与供电等部门的对接安排);

  6)、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进度的措施;

  7)、项目投资估算书及经济技术指标;

  8)、设计符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描述;

  9)、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描述;

  10)、项目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分,打分区间18-20分之间,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工作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的,该评审要点不得分。

  (评委打分如5人以上则取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5人及其以下则取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

  (三)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案,依法确定中标人。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十、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投标申请人应在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时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本项目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7日”。

  招标文件文本发售时间“自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7日”。已完成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在招标文件发售的规定时间内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大厅】招标文件出售处购买,同时必须在网上下载电子档招标文件,如未能在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导致答疑等信息无法获取、无法投标、无法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等情形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予参加投标。联系电话:0515-69083420。

  十一、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十三、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签章):盐城市盐都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人:范玲

  联系电话:1332798215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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