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林经济开发区污水截流干管工程已由海发改发【2015】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林市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林经济开发区污 水截流干管工程
2.2建设地点:拟建的经济开发区外环路沿线铺设
2.3建设规模:管线总厂6196米,管线全线埋深3.5-4.5米,采用PE钢带增强螺纹波纹管(DN800-DN1200)
2.4投资额:约3435.26万元
2.5计划工期: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4月3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须满足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人员需具备市政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海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7103982)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4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性质相同,规模、金额大于本工程的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且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1)具体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备案的施工合同;(2)提供中标信息内容必须为具体网站可查,投标单位需同时提供查询网址。
3.5投标企业2014年度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3.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并完成审批,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1月23日至 201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海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海林市馨怡家园2#综合楼五楼)报名,同时在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预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市政专业岗位证书、市政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1人、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真实、有效)、中标信息的有效网址、(2012-201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审批记录的网络截图(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等,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海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海林市馨怡家园2#综合楼五楼),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成功的企业,于 2015年11月23至2015年11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到海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海林市馨怡家园2#综合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预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海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海林市馨怡家园2#综合楼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其他要求
8.1报名时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同时到场进行验证,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
8.2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合同估算价的1%收取,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标 人:海林市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林市 地 址: 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 系 人 :陶玉婷
电 话:18245327777 电 话: 0453-617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