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污水处理二厂一期工程经浙发改设计[2015]50号 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 总规模按8.0万吨/日规模设计,总投资约为39840.97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锦南街道畔湖路延伸段东侧、杭徽高速公路南侧的柯家村地块,计划于 2016 年底建成。项目业主为临安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临安市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临安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建安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工程为临安污水处理二厂一期工程建安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粗格栅,调节池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水解池,生化池,集配水井,回流污泥泵房,回流污泥泵房控制室,二沉池,高效絮凝沉淀池,纤维束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反冲洗水回收池,回用水池,1、2#配电间,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机修间,滤池操作间,进出水仪表间,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污泥调质池,门卫,道路(厂区及进厂),厂内、外管线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9089.4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 BB 级及以上 ;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 26 日16:30。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招标人进行验证。若投标文件外包装没有粘贴随机验证码,或发现存在伪造、涂改随机验证码而导致无法识别的或验证码与投标人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
4、未取得“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937240773@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5 年11月 27 日16:30。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14 日 9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望湖路68号
联 系 人: 郑工 联系电话: 0571- 63817378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 系 人:孙先生、顾小姐 联系电话: 0571-87630281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期限为:即日起至 2015年11月26日。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 937240773@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11月27日。招标人将于 2015年12月3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