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5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荆溪十六浦等河道截污及进厂污水主干管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5]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冠闽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共设置各类管渠约9.7公里,提升泵井3座,匡算总投资约506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荆溪十六浦等河道截污及进厂污水主干管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的监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管渠、污水干管及提升泵井等,污水主干管设置在甘洪路,管径D1000,采用顶管施工方式;经桐口泵站加压后出水采用D700压力管道沿荆溪大道、溪下中北段敷设,过溪下河桥后,改为D1200重力管道进入荆溪污水处理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97.6166万元,最终监理服务费按财政部门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为准。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公布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定额填报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不予接受,并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4.1投标人近5年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担任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本项目“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所指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二级项目。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7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 24 日至2015年 11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3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冠闽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元)。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市政招2015065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17 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236号 ;邮编: 350101 ;
电话: 13960886988 ;传真: / ;联系人: 方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冠闽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66号大凤山干休所办公室2楼,邮编: 350001 ;
电话:13489021670 传真: 0591-83819956 ;
联系人: 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
帐 号: 1516014210000041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市政招2015065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电话: 0591-22063699 ;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