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名称 |
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工程项目 |
乐安县城锦绣大道及工业大道雨污分流工程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乐安县锦绣大道及工业大道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抚州市乐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乐发改字 [2015]25 号 |
项目总投资 |
689.56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689.56 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 / 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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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乐安县城锦绣大道及工业大道雨污分流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对锦绣大道及工业大道进行雨污分流,原有雨污合流管保留作为雨水管用,重新在道路两旁铺设污水管。拟用地面积 5.86 公里,管道材质为 HDPE 钢塑管缠绕管。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含 ) 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1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 ||
其他要求 |
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 外省进赣企业应当提供进赣投标备案通知 . |